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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 《推进职业教育与技工教育深度融合发展 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贵州省教育厅发表时间:2020年4月15日

 贵州省教育厅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文件

黔教职成发〔2019〕98号




省教育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

《推进职业教育与技工教育深度融合发展

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省属中高职院校、技工院校:

《推进职业教育与技工教育深度融合发展的实施方案》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推进职业教育与技工教育深度融合发展的实施方案

关于《推进职业教育与技工教育深度融合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推进新时代贵州教育特色发展,全面提升教育质量,实现职业教育兴黔富民,根据《贵州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特色教育强省实施纲要(2018-2027)》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4号)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立德树人和培育工匠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服务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更高质量更充分的就业需要,完善职业教育、技工教育和培训体系,优化专业布局,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和育人机制改革,以促进就业和适应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特别是行业企业积极支持职业教育、技工教育,着力推进全省职业教育、技工教育特色发展。

二、工作目标

着力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逐步形成规划布局合理,办学理念先进,培养模式科学,服务社会功能显著,职业院校与技工院校融合特色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在中职强基、高职特优、技能扶贫及人才培养培训上,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破除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的体制界限,推进贵州省职业院校与技工院校办学各具特色、深度融合、共同发展新格局,大幅提升新时代职业教育和技工教育现代化水平,为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人才资源支撑。

三、工作举措

(一)统筹发展规划。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加强职业教育资源和技工教育资源优化整合。做专做强,形成一批富有深度融合的特色学校,不断强化特色、培育优势。产教深度融合、职业教育与技工教育有机衔接、互通互补,学校、企业、社会多元办学,体现终身教育理念,具有贵州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根据高等学校设置制度规定,支持符合条件的技师学院纳入高等学校序列管理。人社、教育项目互补,同步推进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省级示范校、中职强基工程等项目建设。加大项目建设引领,推进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的同步发展。

(二)统筹招生政策。完善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招生制度。每年由省教育厅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招生文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建立职业院校学历教育和技工院校全日制技工教育招生资质定期公布制度,在统一的招生平台进行招生宣传。定期发布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招生专业情况,规范招生秩序,完善跨地区招生制度,实施阳光招生。技工院校毕业生可参加高职(专科)院校实施的分类考试招生。

(三)统筹专业设置和教学改革。引导全省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围绕我省“三大战略”需要和产业革命中12个重点农业产业、10个千亿级工业企业、5个服务业共27个产业链的实际需求,统筹谋划专业建设,深入推进专业结构调整和优化,积极参与到产业链人才培养建设工作,将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27个产业链相关专业做大、做优、做特、做强。各级教育和人社部门要建立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从供需两面加强职业技术技能人才需求预测和研究,完善专业设置动态调整机制和预警机制,提高专业与产业匹配度,努力建设紧扣产业、结构合理、错位发展、特色鲜明的专业体系。统筹推进职业院校与技工院校教学改革,广泛推广“做中学、学中做”育人模式和“一体化”教学模式,推进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促进技能就业、技能成才。加强职业生涯规划指导和创新创业教育,着力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就业创业能力。加强德育和职业素养教育,将职业道德、传承工匠精神、人格修养贯穿培养全过程,为学生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打下基础。

(四)统筹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建立完善规范有序健康的校企合作机制,推广“产业园区+标准厂房+职业教育”模式,推动政府规划创办园区、企业建设标准厂房、配套发展职业教育,实现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和园区企业的厂房、教室、宿舍、设备、人才等软硬件资源共享,校企双方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兴业、合作发展。校企合作中,学校可自主分配从中获得的智力、专利、教育、劳务等报酬,执行财政‘收支两条线’管理。借鉴“双元制”等模式,积极推广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探索并推广校企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纳入教学标准和教学内容,强化学生实习实训。落实好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健全德技并修、工学结合的育人机制,完善评价机制,规范人才培养全过程。从2019年开始,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申报新增专业必须至少有一家深度合作企业参与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为前提,且要求校企合作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在教学中的广泛应用,推广运用虚拟仿真、校企远程实境协助、实时互动和移动学习等信息化教学模式,提升职业教育现代化水平。

(五)统筹开展职业培训和技能大赛。依托职业院校、技工院校结合用工岗位和市场需求大力开展各类职业培训,协同做好新型职业农民、农村转移劳动力、在职职工、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培训,实施农民工学历提升行动计划,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积极争取对口帮扶城市和东部地区加大对我省外出就业农民工的培训力度,提高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促进我省技能人才稳定、高质量就业。充分利用职业院校、技工院校优质培训资源,提高院校教师对技能培训工作的积极性。在核定职业院校、技工院校绩效工资总量时可向承担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单位倾斜。允许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将一定比例的培训收入纳入学校公用经费,学校培训工作量可按一定比例折算成全日制学生培养工作量。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在内部分配时,应当向承担职业培训工作的一线教师倾斜,保障其合理待遇。技工院校纳入贵州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选拔赛范围,按有关规定符合免试资格的学生可享受中职免试升入高职的相关政策;职业院校师生纳入人社部举办的世界技能大赛贵州选拔赛、全国技工院校教师职业能力大赛贵州选拔赛范围,获奖学生可享受中职免试升入高职的相关政策,获奖教师可获得技能人才评先选优推荐、职称评审优先申报等资格。

(六)统筹推进精准脱贫。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协同实施职业教育助推脱贫攻坚三项行动计划,推进职业教育服务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工作。协同实施扶智计划,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面向贫困地区开办职业教育精准脱贫班。协同实施自强行动,通过三年职业教育或技工教育将贫困家庭学生培养成德技兼修、人生出彩的技术技能人才,实现“职教一人、就业一个、脱贫一家”。协同实施造血工程,以校农结合和精准培训为突破口,为贫困地区产业发展提供稳定消费市场。组织全省优质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重点面向深度贫困地区开办全免费订单职业教育精准脱贫班。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协同实施农民全员培训三年行动计划,针对我省全体农民、未就业农村劳动力、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和输出到省内外就业的农民群体,每年开展技能培训40万人次以上,三年共计开展技能培训100万人次以上。

(七)统筹组织师资培训。统筹加强“双师型”教师和“一体化”教师培养,加强技能名师和专业带头人培养,加大技工院校师资培训力度,继续实施好国家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和省级培训计划。推进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教师共享机制,鼓励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合作开展教师互派、互聘、互评。完善职业院校技术技能人才引进制度,破除身份、年龄、学历、资历等障碍,鼓励支持行业企业特殊高技能人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能工巧匠到职业院校从教。完善职业院校专业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将企业实践纳入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业绩考核范畴。完善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审办法。

(八)统筹升学就业政策。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学生享受同样的升学就业政策,技工院校学历证书与职业院校学历证书具有同等效力。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毕业生在全省范围内的升学、就业、技术职称申报等享受同等待遇。对取得工程技术类高级工、预备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技工院校毕业生,按大专、本科学历参加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其他技工学校毕业生,按中专学历参加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完善纵向衔接、横向贯通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构建中职--高职--本科的融通培养体系,打通中升高、中升本及中职毕业生升预备技师的通道,搭建起技术技能人才成长的“立交桥”。优化“3+3”、“五年一贯制”中高职衔接模式,探索“2+2”、“3+1”高职直通本科专班培养办学模式,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等多种招生办法,为学生接受不同层次高等职业教育提供机会。要加强毕业生信息衔接,做好就业创业服务和就业兜底保障工作,强化精准施策促进毕业生就业创业。要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拓宽就业渠道,开展1+X证书制度试点,帮助学生提高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各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就业率不得低于当年全省中高职毕业生就业率的95%。

四、保障措施

(九)加强组织领导。省教育厅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成立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融合发展协调工作组并由双方厅主要领导担任组长,每年不低于两次召集双方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贵州职业教育与技工院校融合发展政策和发展规划,商讨解决在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教育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配合,切实推动技工院校和职业院校融合发展。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进一步推动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技能鉴定所(站)建设,加强就业指导、教师录用、职称评定等服务工作,按规定落实好职业培训政策。

(十)加大经费投入。加大经费和项目统筹力度,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政策、统一支持”的要求,多渠道筹集资金,按规定落实生均财政拨款。加强对经费的使用管理,强化推动学校内涵发展的激励作用,切实提高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不断加大投入力度,推动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全面发展,为贵州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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